2018年至2019年期间,吴某将A公司离岸账户收取的外币货款40余万美元转入地下钱庄指定账户,同时,地下钱庄通过控制和使用的。
认定行为人以泰达币为汇兑媒介,实现本币与外币的跨境转换,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研判认为,取证固证的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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